1、牵引随行(15分) 口令“走”,线路请见“德国牧羊犬服从项目测试路线示意图” ※ 犬只在听到口令“走”之后,保持前肢在牵犬员左侧膝骨位置(即犬只的前肢不能靠前或靠后),头部面向牵犬员,集中精力、紧密行进,分别展示各种行进方式、转向及穿越人群组。牵引过程中,牵犬员左手持牵绳,放松牵绳并保持牵绳的自然弯曲。犬只应自愿在牵犬员旁边随行,必须保持平静、集中精力。在以不同方式行进中,应注意的是,要表现出速度的明显不同:正常行进、快速行进和缓慢行进。由跑动向缓慢行进的转换中不需要正常速度的过渡。口令“走”只允许在起步和改变行进方式时使用。示意图中标明的步伐数目是最低要求。 ※ 穿越人群组:犬只通过穿越行进中的人群组来展示牵引和自由随行的能力。犬只应至少左右各绕行一次(如8字型)。穿行过程中,至少在其中一人附近稍做停留。裁判可要求进行一次重复。牵引考试后,犬只在无牵引的状态下摆好基本姿态(即犬以坐姿坐于牵犬员左侧膝骨位置)。 2、自由随行(20分) 口令“走”。 ※ 自由随行由穿越人群组开始。犬只在无牵引的状态下离开人群组,摆好基本姿态(即犬以坐姿坐于牵犬员左侧膝骨位置)之后进行,如“德国牧羊犬服从项目测试路线示意图”所示的自由随行。 ※ 鸣枪测试:在自由随行的第一条线路中(即从起点开始至前进五十步之间)进行鸣枪测试。一共鸣枪2次,每次间隔5秒。裁判在犬只出发15步后发第一枪。在出现疑问的情况下,裁判有责任要求牵犬员为犬只带上牵绳,在15步后再次进行鸣枪测试,犬只处于被牵引的状态保持站立不动。如果犬只表现出胆怯的反应,则立即淘汰。 3、行进中坐(10分) 口令“走”和“坐”。 ※ 牵犬员携自由随行的犬只摆好基本姿态(即犬以坐姿坐于牵犬员左侧膝骨位置)后,以正常步伐直线行进。在10-15步后,犬只在牵犬员继续行进且不转身的情况下,听到牵犬员一声“坐”的口令后立即快速坐下,保持安静。牵犬员在继续行进至少30步后,立即转身面向犬只。在裁判的指示下,牵犬员走向犬只,使犬只站于左侧,保持基本姿态(即犬以坐姿坐于牵犬员左侧膝骨位置)。如犬只趴下或站立不动,则扣5分。 10-15步 坐 至少30步 基本点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X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停止 4、行进中卧(10分) 口令“走”-“卧”-“来”或者犬只的名字 - “走”。 ※ 牵犬员携带处于基本姿态(即犬以坐姿坐于牵犬员左侧膝骨位置)的犬只以正常步伐直线随行。在10-15步后,犬只在牵犬员继续行进且不转身的情况下,听到牵犬员一声“卧”的口令后立即快速卧下(如犬只听到“卧”的口令后仍站立不动或坐下,则扣5分)牵犬员在继续行进至少30步后,立即转身面向犬只。在裁判的指示下,牵犬员发出口令“来”或者呼唤犬只的名字。犬只欢快、快速的走向牵犬员,并在其面前坐下。听到“走”或“靠”的口令后,犬只迅速摆好基本姿态(即犬以坐姿坐于牵犬员左侧膝骨位置)。 10-15步 卧 至少30步 基本点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X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停止 5、平地衔取(木棒重量650克, 10分) 口令“取”-“放”-“走”。 ※ 犬只在牵犬员的指导之下进行叼取物品。犬只在听到“取”的口令之前,走到基本点,安静就坐。将木棒抛掷至少10步之外。只有在木棒落地之后才能下达“取”的口令。犬只听到口令后迅速跑向木棒,将其叼起,快速直线性返回跑向牵犬员。犬只在牵犬员面前就坐,叼住木棒,直到牵犬员间隔一定时间(大约3秒)后发出“放”的口令后,才能松口。牵犬员接过木棒置于身体一侧,犬只摆好结束基本姿态(即犬以坐姿坐于牵犬员左侧膝骨位置)。 6、跨越1米栏衔取(木棒重量650克,15分) 口令“跳”-“取”-“放”-“走”。 ※ 牵犬员在障碍物前选取合适的位置让犬只摆好基本姿态(即犬以坐姿坐于牵犬员左侧膝骨位置),以便使犬只返回时能充分跳跃。犬只在听到“跳”的口令之前,摆好基本姿态(即犬以坐姿坐于牵犬员左侧膝骨位置),安静就坐。木棒应抛掷合适距离,以便可以充分展示犬只返回时的跳跃动作。只有在木棒落地之后才能下达“跳”的口令。牵犬员在犬只起跳后发出“取”的口令。犬只听到口令后迅速越过障碍物,叼起木棒,迅速直线性返回并再次跳跃障碍物直接跑向牵犬员。犬只在牵犬员面前就坐,叼住木棒,直到牵犬员间隔一定时间(大约3秒)后发出“放”的口令后,才能松口。牵犬员接过木棒置于身体一侧,犬只摆好结束基本姿态(即犬以坐姿坐于牵犬员左侧膝骨位置)。不允许在牵引的情况下进行试跳。 跨越1米栏衔取评分标准: ※ 掉落木棒、叼取木棒时犹豫、不平静、动作懒散、玩耍、情绪低落,以上情况各扣4分。 ※ 平静、稳定的叼住木棒是极其重要的。 ※ 跨越障碍物部分:只有达到三项标准(出发-取物-返回)中的两项时,才能对该部分进行评分。 ※ 跳跃自如、取物准确=15分 ※ 出发及返回中跳跃合格,没有取物=扣5分 ※ 只完成单程跳跃,取物正确=扣5分 ※ 每次跳跃时,如掠过障碍物,成绩为“好”;如擦过障碍物,成绩为“合格”;其他错误动作获得相应成绩。 ※ 如果木棒抛出后落点过偏,牵犬员可以向裁判申请,要求重抛。在取回木棒重抛的过程中,犬只必须保持基本姿态并且在起点处原地不动等待牵犬员返回。 ※ 如果犬只在听到口令“放”后没有松口,则比赛结束,成绩为0。 7、前进(10分) 口令“走”-“向前”-“卧”-“坐”。 ※ 裁判指定出发位置。牵犬员携自由随行的犬只按照指定方向前进10-15步。在听到口令“向前”后,犬只快速直线性向前跑至少30步。牵犬员原地不动。在下达口令“向前”的同时,允许牵犬员高举一只手臂。犬只到达预计距离后(距离终点至少8步),牵犬员自己或根据裁判的指示发出“卧”的口令。在裁判示意后,牵犬员必须直接发出“卧”的口令。犬只听到口令后应立即卧下。结束后,牵犬员站在犬只右侧,令犬只保持基本姿态(即犬以坐姿坐于牵犬员左侧膝骨位置),并发出“坐”的口令。 10-15步 向前 至少30步 基本点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X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卧下 ※ 错误:重复举起手臂、路线偏差、卧下犹豫、过早站起等。 8、自由停留(10分) 口令“卧”和“坐”。 ※ 共有两只犬在场地上,当另一只犬开始进行服从考试时,此只已经完成上述比赛项目的犬只仍在场地上保持基本姿态(即犬以坐姿坐于牵犬员左侧膝骨位置)。牵犬员将该处于基本姿态(即犬以坐姿坐于牵犬员左侧膝骨位置)的犬只带到裁判指定地点,不佩带牵引带且不放置任何目标物留在原地。牵犬员远离犬只30步,并背对犬只。此时进行鸣枪测试(即下一只参赛犬在进行起点至五十步之内)。犬只在此期间应平静站立或卧姿。结束后,牵犬员站在犬只右侧,令犬只保持基本姿态(即犬以坐姿坐于牵犬员左侧膝骨位置),并发出“坐”的口令。 ※ 如果犬只表现不镇定或远离指定地点3米以内,将获得部分分数。如果犬只远离指定地点3米以上,则没有分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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